近期,市民政局、财政局采纳审计建议,切实加强养老服务体系体制机制建设,出台了《淮安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实施细则》,助力进一步提升养老护理员社会认同感和职业吸引力。
去年,市审计局在淮安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我市存在未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不利于养老机构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对此,审计建议民政部门在与财政部门、人社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从加强养老机构护理员人才队伍建设的角度出发,研究出台相关制度文件,达到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来增强养老服务业的行业吸引力。
市民政局、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与人社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周边城市政策标准,在对全市情况摸底的基础上,联合出台了《淮安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了申请对象及条件、发放标准、申请材料、申请流程等内容,并明确按照养老机构备案层级,由同级财政统筹各级养老服务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放,同时对各公办养老机构、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要求,有效加强了资金的监督管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稳定和扩大高素质劳动力就业等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