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近期,淮安市淮阴区审计局出台《淮安市淮阴区审计局审计现场纪律巡查管理和廉政回访工作办法》。
办法明确,审计现场纪律巡查管理是在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现场实施阶段,由巡查组通过现场检查,了解审计组及其成员在审计现场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情况的一种监督形式。原则上对年度内安排的审计计划项目实行全覆盖,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交流等方式及时排查问题。巡查组应当督促审计组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审计组应当在审计现场撤点后15个工作日内,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六项纪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精神、审计“八不准”纪律、审计组人员管理、临时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情况等。
办法指出,审计廉政回访是在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结束后,就审计组及其成员在被审计单位期间执行纪律和廉政规定情况,向被审计单位征询意见的一种监督形式。一般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采取书面函访的方式开展,努力做到凡审必访。回访内容主要包括审计职责履行、审前公示制度和各项纪律执行,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办法规定,审计现场纪律巡查管理和廉政回访由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必要时邀请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成巡查组或回访组开展工作。每个项目结束后汇报一次审计现场纪律巡查管理和廉政回访情况。每年年底对执行纪律规定好的业务科室(中心)和个人予以表扬,并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巡查和回访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局机关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审计人员平时考核、奖励惩诫、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王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