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审计局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全力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大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联动,积极凝聚监督合力、提升治理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健全贯通机制,打通监督壁垒。立足监督协同长效化,与市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纪巡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实施细则,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互认等工作机制,规范协作流程、压实联动责任;与统计部门联合出台《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会商协作、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组织保障等工作机制,更加有效地促进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出台贯通协同办法,细化计划衔接、数据共享、技术协作等工作流程,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共享数据资源,相互提供专业支持。
深化联动履职,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在审计立项阶段广泛征集人大、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建议,在重大政策审计、住宅维修资金审计等项目中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协作,全面提升审计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将人大监督、纪检监察、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在“同级审”工作中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积极探索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流程贯通的“四方联动”工作模式,有效助力预算管理提质增效、重大政策落地达效、改革创新深化见效。
狠抓整改协同,推动成果共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协同,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屡审屡犯问题,联合开展整改督办、专题会办,着力推动破解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推动跨层级、跨部门审计成果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对共性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以审计整改推动完善制度规范、服务社会治理、促进长效发展的新格局。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协同,推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参考,不断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更好地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王晟伟、薛小全)